第249章 古代:所谓奸民
讲完聚众抗官、聚众抗粮罪,康熙看向跪在地上的老四胤禛,语气冰凉:“弘历那孩子呢?”
雍正瞬间满头冷汗,趴伏在地磕头回话:“汉阿玛,弘历这几日感染风寒,留在家中静养。”
康熙不置可否地扯了扯嘴角,一声轻笑里听不出喜怒。
旁边的老三胤祉当即嘲讽出声,笑里藏刀:“四弟这性子,也不知道我这侄子如今还活不活着?”
这简直是贴脸开大。
从前兄弟之间,好歹还装一装兄友弟恭的模样。
近来众人都抱着反正大清要完了的心思,索性放开了发疯。
反正弄不死那侃侃而谈的女人,把所有仇恨都转移到老四身上,再合理不过。
金禾歇了歇历史话题,和直播间的人聊起了娱乐八卦。
各时空的人听得云里雾里,直到这些无聊的八卦说完,她才重新开启野史话题,语气严肃了几分。
“我以前的底层认知是,清朝最烂,其他朝代各有优劣。”
“直到后来一群孝子贤孙拼命吹清朝,我才沉下心好好翻了翻他们的清实录,偶尔也看些大清律例。”
“最近跟大家讲了这么多清朝的法律原文,我倒是找到了一个新角度,来对比清朝和其他朝代的律法区别。”
话说到这里,金禾掏出平板电脑,一边翻找资料,一边喝了口果汁。
“首先就是‘奸民’这个词,在雍正、乾隆的实录里出现了无数次。”
“在他们眼里,天底下的百姓,不是刁民,就是奸民。”
“这种骂法倒不是他们首创,但把‘奸民’写到法律条文里,确确实实是他们的首创。”
“翻遍《唐律疏议》《宋刑统》《大明律》这几个王朝留下的法律原文,律法条文中,完全没有‘奸民’这两个字。”
金禾的吐槽刚落,诸葛亮便笑出了声,他马上想到了大清那套不依法治国、只依例治国的荒唐规矩。
这边金禾也不卖关子,直接开始举例。
“就说《大清律例》,里面‘奸民’二字出现了12次,我给大家大致讲讲大清的奸民法律。”
“第一次:奸民图利,将废铁铁货潜出边境及海洋货卖,一百斤以下者,杖一百,徒三年;一百斤以上,及舟车捆载者,发近边充军。”
“第二次:凡商民出洋,将红黄铜器、铜斤私贩各洋,货卖图利,为首者,照奸民图利,将废铁铁货潜出海洋货卖例治罪。”
“第三次:其有土哨奸民,勾通取利造意者,不分初犯、再犯,并立斩决。附和者,各枷号两个月,佥妻发边外为民。”
“第四次:凡奸民将制钱剪边图利者,审实即照私销制钱例,分别首从治罪。”
“第五次:奸民私造赌具,其左右紧邻有能据实出首,照例给赏。如有通同徇隐,不即举首者,杖一百。”
“第六次:河工承修各员,采办料物,如有奸民串保领银,侵分入已,以致亏帑误工,该总河将承办官参究,仍将亏帑奸民发该州县严查追比。
徜有徇纵等情,亦即查参,交部议处。其亏帑串保奸民审实,照常人盗仓库钱粮律计赃治罪。应追银两逾限不完,著落原领官名下追赔……”
举完这几个例子,金禾神色愈发认真。
“违法犯罪该受处罚,这没得说。关键是,其他朝代为什么不专门划分一个‘奸民’群体?”
“因为儒家、法家的核心思想里,根本不认同这么做!”
“说实话,我不是学法的,但咱们中国的儒家、法家都认同犯了罪再定刑,而不是预先把一部分人归为奸民团体,对着这个团体定法!”
“所以说,清朝的儒家和法家,甚至都算不上堕落版本,他们连最基本的核心思想都丢了。”
“这是一种极度扭曲的法律制度,跟咱们古代的思想家、哲学家、法家先贤,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全是清朝自己乱搞的,他们压根没有基本的法治思想,文化程度极低,哪怕是汉化之后,也是最低水平的治理。”
金禾的话一出,秦朝、汉朝的一众法家臣子当场怒骂出声,满脸愤慨:清朝的垃圾法律,别往他们法家身上贴!
哪怕是儒家弟子,也觉得离谱至极。
他们从未在法律制度上,预先把百姓划分成奸民、刁民。
若是有谁敢提出这种思想,定会被天下人聚而攻之!
金禾这边继续总结,语气带着浓浓的嘲讽。
“除了‘奸民’出现了无数次,还有‘刁民’‘刁恶之徒’‘奸顽佃户’‘奸顽之徒’等等。我也没办法全部看完,只能靠关键字搜索。”
“当然,也只有《大清律》当中,第一次出现了‘汉奸’这个词儿。”
“所以说,清朝根本就没有继承咱们华夏的基本思想内核来治理国家,它那套东西是相当落后的、屠杀式的奴隶统治手段。”
这话落音,清朝时空下的许多年轻学子,当场哭出了声。
他们从小到大接触的法律条文、社会教化全是这套东西,根本没人见过前朝的法律制度和文化思想。
直到此刻才明白,原来文化思想的传承断代,会让人扭曲成另一种模样。
金禾说完奸民的话题,话锋一转,回到了另一个重点:“那么关于贱民,这件事就得好好说道说道了。”
“我之前说过,贱民扩大化,是从雍正开始的。但这件事,清朝和前朝的区别到底有多大,我给大家大致介绍一下。”
“在咱们汉人的大一统王朝里,贵贱有别、良贱之别,每个朝代都会写在法律里,所以法律中区分贵贱等级,是最基本的核心制度。”
“但即便如此,古代仍有大量名人自传里记载出生于微贱之时,微末之时,或是‘本人出身卑贱’。”
“因为古代人承认阶级差别,却并不认为出身微贱就永远没有上升的机会。”
“所以‘贱’这个字,在古代有时候只是指尊卑等级——你的地位比我高,那我相对你而言,就是卑贱的一方。”
“《左传》有云:‘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
“秦简有记载:‘欲贵太甚,贱不可得。’”
“《荀子》言:‘贱事贵’‘贵贱有等’‘别尊卑,贵贱列’。”
“《管子》曰:‘贵贱有分。’”
“及至汉代董仲舒,亦道:‘序尊卑、贵贱、大小之位。’”
“这些记载说的其实都是一回事,就是尊卑之别。”
“这里的‘贵’,专指为官者;这里的‘贱’,并非指谁是罪人、谁是低等身份,而就是普普通通的平民百姓。”
“所谓的贵贱有别,不过是相对而言的层级之分,核心是为了凸显为官者的名分与尊位,划清官和民的边界而已。”
“那么在普通百姓当中,当然还是存在内部歧视的。
比如赘婿、刑徒、倡优、巫祝、亡命者、医工等等,尤其是古代那些不事生产的人,朝廷会带头歧视,将这群人视为动乱因素,社会地位非常低。”
“不过即便如此,法律里面也没有规定专门的贱籍。有时候倡优也能一步登天,即便被贵族阶级歧视,也找不出一条法律,说这群人没资格做官、没资格上升。”
“所以古代出身低的人,如果有一天爬登高位了,史学家最多阴阳怪气一句这人出身卑贱,用的尽是些不正当的手段,却绝不会说,这人天生没资格往上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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