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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0章 大明:乐户


聊到这里,金禾忍不住摇头,语气满是感慨。

“反观清朝,它是认认真真搞出了所谓的贱籍制度,让奴隶世世代代为奴,让一群原本只是被歧视的人,直接被钉死成了贱籍。”

“这个过程,到底是怎么演变的,我给大家捋一捋。”

“在古代,被卖了当奴隶,这绝对是卑贱的身份,不用怀疑。但汉朝允许奴隶立功之后翻身,从来没有像雍正那样,搞一条法律,强制奴隶世世代代都得为奴仆。”

“刘秀登基之后,还多次颁布释奴令,让豪强贵族释放了大量奴隶,恢复他们的自由民身份。”

“所以汉朝不存在所谓的贱民群体,奴婢只是家仆,一般不会被称作贱民。”

“等到唐代之后,法典里出现了奴婢、部曲、乐户、杂户等身份,这些人的地位,比普通百姓低。”

“宋代的法律里,还保留着奴婢、部曲这些和良民身份有别的称谓,良民与卑贱者的身份界限,显然十分清晰。”

“不过在法律条文里,依然不会把这些身份的人称作‘贱民’。”

“到了明朝之后,户籍制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于是就有人说,士农工商之外的户籍,都是贱民。但这,其实是天大的误会。”

“明朝有许多小众户籍,出身这些户籍的人,也可以考科举成为士大夫阶级。

所以明朝的户籍,不过是继承了前朝的户口统计数据,再加上后期管控宽松,祖先是什么医匠、工匠、军户出身,根本不影响后代的发展。”

“不过明朝的良民和贱民划分,跟之前的朝代已经不一样了。

《大明律》里不再有部曲这类说法,法律中说的‘贱’,主要就是指奴婢。

这一点和唐宋时期,差得特别大。所以《大明律》里面的良贱之别,主要是指自由人和奴仆的区别。”

“至于乐户,我在明朝的记载当中,找到了这样一段话。”

“工者,工部所隶之匠,乐户,教坊司乐人也。

二者隶籍在官,有碍发遣,故除犯谋反逆叛、缘坐应流,及造畜蛊毒、采生、折割人、杀一家三人、家口会赦犹流及犯窃盗者,各依律施行外。

其余事情,工、乐户犯流罪者,三流并决杖一百。工于原做工之所,乐户于原习业之所,住支月粮,常川拘役,不在上班、下班之列。”

金禾缓了缓,解释道。

“这段话的意思是,明代的工户、乐户,是朝廷为了保障手工业、礼乐服务的正常运转,设立的两类专业官籍应役群体。所以这个群体,也根本不叫贱籍。”

这话一出,朱元璋总算松了口气,满脸舒坦。

他根本就没在法律里面规定过贱籍,到底是谁给他造了这么多谣!

此刻的朱元璋还不知道,他身上还有另一种传言——说民间的一些贱籍,都是他当年规定,让张士诚的旧部世世代代为奴造成的。

金禾继续翻着资料,介绍起明朝的历史记载。

“我还专门在《明实录》里面搜索了一下这群乐户的待遇,朱元璋时期有过这样一段记载。”

“乙酉,中书省臣言:在京军储仓二十处,收粮六百余万石,每仓设官三员,请增设京畿漕运司官,专督其事。从之。诏太常司凡宫悬乐户,令户部月赐米以赡之。”

“朱棣时期,又有这样一段记录。”

“壬寅日,皇帝下令给礼部大臣说:从前太祖高皇帝分封诸王,他们的礼仪制度和服饰使用都有明确的规定。

乐工二十七户,原本就在各个王的封地内拨出赐予他们,这样便于供应所需物资等。现在各位王爷中没有乐户的,按照成例赐给他们,有乐户的保持原样,数量不足的予以补充。”

“到了明宣宗朱瞻基时期,又有过这样一段大致的记载。”

“己未日,行在礼部因为郑王、襄王、荆王、淮王、梁王前往他们的封国,分条开列应该施行的事宜上报。

一是沿途应当祭祀神祇,预先派遣使者,让有关部门准备祭祀用品,到了日期禀报王,派遣官员祭祀他们。

各国教授祭祀乐舞的人,按惯例从北京的神乐观选取五名乐舞生,所使用的乐舞生从本地的道士、道童中选取,如果不够就选取军中编外之人充任。

负责烧香事务的道士,也要从本地宫观中持有度牒的道士里选用。

礼生、斋郎、铺排、厨役、屠人,从本地及附近的衙门中选取调用。

所任用的医士,按照规定的数量选拔本地的医生。各个国家应该配备乐工二十七户,如今跟随侍奉前去的乐工数量不足,就在有关部门管理的乐户当中挑选精通音乐技艺的人充当。”

“明英宗时期,有过这样好几段记载。”

“甲寅这一天,朝廷向晋王府的乐舞生、厨师、乐户发放每月的粮食。当初,晋王刚刚恢复封国,没有得到赐给的粮食,到这时为此提出请求,所以就供给了他。”

“壬戌。书复庆王栴曰:承喻,拨辏乐户应用,礼部奏近为撙节减省事,已将两京教坊司乐户量留祗应,其余悉发原籍当差。”

“丁丑日,教坊司上奏:恭逢重大的祭祀天地、山川、导驾、迎引以及元旦、冬至、圣节等典礼,需要用到两千多名乐工。

现在本司只有乐户八百多人,请求到南京以及顺天等府、陕西等布政司的乐户当中挑选熟悉乐艺的人送到京城备用。

皇上说:南京的乐户不必取用,只管去山西、陕西精选乐户送来应役。”

讲完这些记载,金禾语气肯定。

“所以在明朝,官方法律上规定的乐户,算是朝廷养的一群负责祭祀礼乐的专业人员,朝廷还得出钱养他们,这群人也得按时上班工作。”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制度,那是因为朱元璋当初建立明朝之后,一心想要恢复华夏的礼乐祭祀制度。所以这群乐户,跟贱籍没有半毛钱关系。”

“也正因如此,在明朝那些祭祀大场合,必须要有这群乐户参与。所以在记载当中,能频繁看到从其他地方调集乐户供役的记录。”

“不过我看到有人写论文,居然说教坊司是大量受到迫害的官眷妇女,被关押到这里做官妓的。”

“这其实很搞笑,因为我查了一下,这论文里面举例的资料,一大半都是假的,好多都是二手资料,这人甚至不愿意好好翻一下《明实录》。”

“还有就是朱元璋的魔鬼人设——既然他都已经是一个极度剥削压榨官员的皇帝人设了,他又怎么可能搞官方妓院,让官员享受?这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所以我觉得,后来晚明文人清朝文人在这方面造的谣,实在是有些无语。”

金禾的话落音,朱元璋当场震惊,满脸不敢置信。

他确实没有灭过妓院,但也从来没有搞过官方妓院,让官员去寻欢作乐啊!

讲完这段关于乐户的真相,金禾继续补充。

“我说这些,不是说明朝没有青楼妓女。因为在法律规定当中,民间的乐户、倡优,基本来说就相当于暗娼,社会地位低,是不能和良民通婚的,但官方的乐户,和民间的这些人,完全不是一回事。”

“其实从《明实录》里面,也能清晰看到这方面的区别。”

“朱元璋时期有过这样一段记载。

乐工头戴青色万字顶巾,系着红绿相间的丝带。士人和庶民的妻子首饰可以用银镀金,耳环可以用金珠,手镯可以用银,穿浅色的团衫,用苎丝绫罗、粗绸绢。

那些乐妓就戴着用透明角质装饰的帽子、穿着黑色的褙子,官府不允许她们的服饰和普通百姓的妻子相同,她们不能穿着两截式的胡服。”

“反正从《明实录》里面可以明确看出来,乐户和乐妓,那就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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