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雍正:地主善人
“虽说这个政策我之前说过是为了扩大税基,但是深入研究之后我才发现,雍正这个地主大善人又为地主做出了多大的贡献。”
“之前我说过佃农,但其实这个还算是自由人,真正地位低下的是佃仆,相当于地主的半个奴隶了。”
“不过这个在民间法律上其实是有灰色地带的,因为从制度上并没有这么详细规定。”
“明代时期,皖南地区形成佃仆惯例,佃仆以佃田、住屋、葬山为标志,世代依附地主,承担劳役,随田买卖。”
“民间默认其为世仆,但朝廷从未出台专门法律,明确佃仆的身份属性、权利义务,也没有规定地主对佃仆的管辖边界,全靠地方习俗和宗族规则维持,这就是灰色地带。”
“到了顺治康熙时期,两朝的核心态度是,禁止地主压迫普通佃户为奴,但默认皖南佃仆的旧惯例。”
“顺治十七年,江宁巡抚卫贞元发现,凤颍地区的地主把普通佃户称作‘庄奴’,不准他们迁徙,于是请求朝廷禁止。”
“朝廷批准禁令,明确佃户是穷民,和奴仆不一样,不能限制人身自由。”
“不过这个禁令针对的是普通佃户,和‘佃田、住屋、葬山’的佃仆无关,佃仆的依附关系没被触动。”
“康熙十二年,李梦鲤是李、吴两姓的庄仆,因纠纷被起诉,祁门县令直接援引明代徽州旧俗批示:仆居主屋、种主田、葬主山,就该世世服役。”
“所以地方官完全按明代惯例断案,朝廷的‘禁压佃为奴’禁令,根本没被用到佃仆身上,佃仆制度继续照常运行。”
“康熙二十年,余黻买田时,想把原田的佃户直接变成自己的佃仆,地方官建议‘不许随田转卖佃户、勒令服役’。”
“户部却含糊地把此案和顺治十七年的禁令挂钩,强调‘禁压佃为奴’。”
“所以朝廷依然没分清‘佃户’和‘佃仆’的区别,禁令只约束‘把佃户变奴仆’的行为,而原本就依附地主的佃仆,依然处于法律不管的灰色地带。”
“那么到了雍正时期呢,我来跟大家说说这个地主大善人干了什么事情。”
这个话题刚刚聊到这里,带清时空下的许多人已经全神贯注了起来,伸长了脖子屏息倾听。
许多人都想知道,这个所谓的雍正又会搞哪些刻薄寡恩的政策。
此时只有雍正的脸色难看,眉头紧锁:“此女又在胡言乱语!”
金禾几乎是一边笑一边说完了这段内容。
“之前不是说过吗?雍正这个人特别强调尊卑礼仪,连皇后多吃点儿水果都要被训斥一顿。”
“他成为皇帝之后,自然要强调社会的礼仪尊卑,为此还嘲讽过汉人的奴仆规矩松散,不像他们带清奴隶就是奴隶。”
“雍正明确了世仆的范围,有关的条文是:‘汉人家奴婢、印契所买奴仆,并雍正五年以前白契所买及投靠养育年久,或婢女招配已生子者。
男属世仆,永远服役,其女婚配悉由家主。仍造清册呈地方官存案。
凡汉人买仆及婢女招配,并投靠之人,均书明文契,呈地方官钤印,如有事犯,验明报官册及印契,照例治罪。’”
“我倒不是说以前的地主就没有拥有这种权利了,但毕竟是个灰色地带,没有详细规定地主到底怎么奴役人。”
“但是雍正真是地主的大善人,明确规定了地主拥有什么权利,以后仆人世代都是奴仆,永远都要服役。”
“生下的女儿还得由地主来婚配控制,直接将民间习惯变成了地主法律拥有的天然权利。”
“但这条规定还只是针对于已经成为了世仆的人,真正牛逼的是雍正下一条规定,他把处于灰色地带的佃仆直接给贱籍化了。”
“雍正五年上谕的全文是:‘朕以移风易俗为心,凡习俗相沿不能振拔者,咸予自新之路。
如山西之乐户,浙江之堕民,皆除其贱籍,使为良民,所以励廉耻而广风化也。
近因江南省中,徽州府则有伴当,宁国府则有世仆,本地呼为细民,其籍业下贱,几与乐户堕民相同。
又其甚者,譬如二姓相等丁口庄村,而此姓乃系彼姓伴当世仆,彼姓凡有婚丧之事,此姓即往执役,有如奴隶,稍有不合,人人皆得捶楚。
追究仆役起自何时,则皆茫然无考,实非有上下之分,不过相沿恶习耳。
此朕得诸传闻。若果有此等之人,应予开豁为良,俾得奋兴向上,免致污贱终身,且及于后裔。著督抚查明具奏,钦此。’”
“这段记载看起来好像还挺开明的,但如果仔细研究,他主动把佃仆定性为了贱籍。”
“以前法律上真没这个规定,因为那是个灰色地带,但是雍正先下场定义了贱籍,然后再说我要解救这些贱籍之人。”
“明代的时候,佃仆、伴当、世仆只是民间习俗里的依附群体,没有全国性法律给他们定贱籍,属于灰色身份。”
“身份低贱是事实,但法律上没明确归类。”
“而雍正的这条上谕,直接把皖南的伴当、世仆和山西乐户、浙江堕民划为同一类,明确其籍业下贱。”
“这一步相当于从法律层面,给原本灰色的佃仆群体盖了贱籍的章,把他们的低贱身份从约定俗成变成‘朝廷认证’。”
讲到这里,金禾简直克制不住脸上的笑容。
“地主阶级当时肯定也在想,还能这么玩儿?”
“简单说,雍正的操作就是‘先定罪,再给有限的赦免’。
原本灰色地带的佃仆,被法律钉死在‘世仆’的位置上,地主的权力也随之从‘惯例管控’升级成‘依法管控’。”
“不得不说这是个骚操作了,因为这么一搞,实际上让这群人更惨了。”
“最后,根据雍正的指示,安徽巡抚魏廷珍的执行是这样的。”
“有卖身文契、没赎身的,还是世仆,继续服役,并且成为了贱籍。”
“有文契但已经赎身的,本人和主家生的孩子,仍要认主仆名分,其他孩子可豁免。”
“文契丢了,但还在佃地主的田、住地主的屋,算‘现受豢养’,还是佃仆。”
“唯一能解放的人,是文契丢了,且已经不佃田、不住屋、不受地主豢养的人,也就是早就脱离佃仆关系的远年世仆。”
“所以他解放了什么?解放了早就已经脱离奴隶关系的人,然后让灰色地带的一群人全部成为了世世代代的奴隶,地主阶级还变成了有法可依的人。”
“真是越研究越能发现,雍正对地主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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