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玫瑰刺6
匀速行驶的车里静得出奇,孟娴习惯性地往车窗外看,白霍坐在她身旁,覆住她的左手,问道:“想什么呢?”
白霍似乎有些微不悦,但又好像没有,他希望妻子能多关注自己一点,而不是整日里想着那些无关紧要的人或事。他已经让步了,让她单独出来看望家里的帮佣,所以她也应该把心收一收,现下只关注他一个人就够了。
孟娴转过脸来,轻浅地笑:“我看外面绿化带里的花开得不错,突然想起家里那些花了,没忍住多看了两眼。”
路边绿化带里的玫瑰和月季通常不讲究品种和颜色,只求量多,种得满满当当。每到花期,道路两旁花团锦簇,一眼望去颇为壮观。可惜只适合远观,近看的话,既不精致,颜色也俗。
白霍闻言,淡淡开口:“野花再香,终究比不上家花。”
小南楼种的那些藤本花卉都是名贵品种,盛开之时远不是“好看”二字可以形容的,堪称惊艳。虽然花期短还要付出更多心力去养护,但也因此显得更加珍贵。只不过这话从白霍嘴里说出来,孟娴莫名听出了一丝旁敲侧击的微妙意味。
“自己的花当然总是最好的。”她敷衍一句,仿佛听不出白霍的深层意思,让他有种一拳打到棉花上的错觉。
白霍笑笑,没再说什么。只是很快,他发现孟娴的手有些不对劲:“怎么没戴戒指?”
在孟娴车祸苏醒后的第二天,白霍就买了一对新婚戒给他们各自戴上。
“旧的既然找不到了,那戴新的也好,重新开始。”白霍当时这样说。
自戴上那天起,他就没再摘下来过。可如今,孟娴的手上却空无一物。
白霍脸色未变,但目光微沉,他直勾勾地盯着孟娴,似乎在等她给他一个合理又完美的解释。
明明出门前他是看着她戴上去的——她今天穿的长裙,戴的水晶耳环,都是他亲自挑好,亲手为她穿戴的。
她是他的妻子,也是独属于他一人的缪斯,他装扮她,说到底不过是通过另一种方式来满足他的占有欲。
孟娴知道白霍心中所想,她表情微愣,然后从包里的内袋中拿出那枚戒指,戴了回去。
“去洗手间的时候摘下来的,随手放到包里,忘记戴了。”她安抚着他,但语气明显有些漫不经心,好像并未将这枚戒指放在心上。
他给的戒指,不过是对她的缚束,她想脱离桎梏,现在却不是最好的时机。她故意在他面前不戴婚戒,不过是她隐秘的、小小的反抗罢了。
白霍微微一笑,也不知有没有看出孟娴态度的变化,他摸了摸妻子耳边的头发,低声耳语:“下不为例。”
男人低沉的声音中带着一丝冷然,他固执地抓住妻子的手,细细摩挲着,好像他一放开,她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似的,而他眼中那种暗沉黏稠的威压让孟娴不禁脊背发凉。
不与孟娴对视时,白霍脸上便没了笑;也或许是面对着她时,他已经用尽了所有的耐心。男人看向车窗外源源不断的观景花时,脸上像蒙了一层冰霜,眼中透出恶毒的厌恶。
他想起了家里那些花。
往年,每到结婚纪念日时,他和孟娴就会一起种下一株新的花藤,仿佛花开得越好,他们之间的感情就会越深厚。
他记得最清楚的,是二人结婚一周年时种下的“克里斯蒂娜公爵夫人”。
二人亲自照顾灌养这株花藤,就像养大自己的孩子一样,园艺师也没怎么经手。第一次复花时,孟娴剪了最好看的一朵,别在左耳上,抱着他对他笑,说会永远爱他。
现在想想,真是美好又虚幻。
当初和离婚协议一起到来的,还有园艺师告知他那株花快不行了的消息。那株花只活了几年,而孟娴的爱却比花期还要短暂。
他对孟娴说:“一周年时我们种的那株花生病了,快要死了。你走之前,至少陪我去看看它吧?”
可能是一时之间想不到可以挽留她的办法,也可能是慌乱之下的口不择言,他卑微到把一株将死的花拿出来作为筹码,心存幻想的、期待她能念起旧情。
但她面无表情:“死了就死了,挖出来扔掉不就好了?反正没了这一株,还有千千万万株替代品。”
白霍闭上眼,心口传来阵阵钝痛。直到今天,他也忘不了当初他是以何等心境听她说出这样的话。
草木无心,可他有心。他清晰地记得他对孟娴的爱,但想不起,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恨她的了。
黑云压城,闷热了小半个月的江州即将迎来一场暴雨。
客厅的壁挂电视正在播放天气预报,半开放式的厨房旁边就是餐桌,桌上已经摆了几盘菜,有荤有素,在明亮的灯光下显得格外色泽鲜亮、香气逼人。
傅岑穿着围裙,正料理着手里的鱼,手边的煮锅已经开始冒出热气,隐隐有沸腾之意。这时,傅岑听到玄关处传来了门铃声,他想不出是谁会在这个时间找他。
监控显示屏在玄关拐角,傅岑放下手中的鱼,前去查看。可他只看了一眼,来不及脱下围裙,就连忙快步走过去给来人开门。
门开后,一个介于少年和男人之间的男生手扶着一个行李箱,长身玉立地站在门口,清冷的眉眼和十几岁的傅岑如出一辙。
“傅信?!”傅岑一脸惊喜,侧身道,“快进来,不是晚上的航班吗?怎么这么快就到了?”
他还想去机场接他呢,兄弟俩这么久没见面,他都快有些认不出弟弟了。
“航班提前了,怕你在忙。反正我记得地方,就直接来了。”傅信边说,边拎着行李箱走了进去。
进门后,傅信下意识地扫视了一圈——这里和几年前他来的时候没什么差别,甚至一些绿植和相框的位置都一模一样,而玄关矮柜上摆放的那幅合照……
他眼神冷下来,那是他和哥哥还有……孟娴。
傅岑关上门,看到弟弟的视线落在那张合照上,他笑了笑:“还记得她吗?孟娴姐姐。我记得你最后一次见她,好像是十三四岁的时候吧……”
傅信小傅岑五岁,第一次见到孟娴,是他十三岁那年在哥哥租的公寓里。
这么多年来,他和孟娴没说过几句话,只是偶尔见过几面而已。
“不记得了。”傅信语气淡淡,头也不回地拖着行李箱去了客房。
对于弟弟不甚热络的态度,傅岑早就习以为常,他一边用余光注意着灶台上的汤锅,一边在傅信身后拔高了声音:“你房间我收拾过了,新的睡衣和拖鞋在柜子里,稍微收拾一下,赶紧出来吃饭。”
活脱脱一个老父亲的样子。
傅信没回话,关上房门,开灯换鞋,一套动作行云流水般地完成后,手机“叮”的一声,他拿起来,是学校发布的消息——
全体成员,后天下午三点,南七号楼c区2206实验室,介绍分组以及计划交接工作,请务必准时。
敲门声响起,傅岑催道:“阿信,好了吗?先吃饭吧。”
他把手机锁屏,回道:“来了。”
傅岑厨艺很好,居家好男人的气质被他体现得淋漓尽致。看着桌上冒着袅袅热气的饭菜,家里也让傅岑打扫得一尘不染,这种“家”的氛围,傅信很久没有感受过了。
“还有一道汤,要再炖一会儿,先吃菜吧。”傅岑看起来心情不错,给弟弟递过筷子和汤勺,又给两人各倒了杯果汁才坐下。
“你什么时候去学校?我跟你一起,有点事要办。”傅岑问道,而他口中的“学校”自然是指佛罗伦大学。
“后天下午就去,导师已经和这边沟通好了,”傅信顿了一秒,“这个时间学校应该还在放假吧,哥你去学校办什么事?”
傅岑垂着眼帘:“私事,跟你说你也不知道。”
他不想说,傅信也不追问,因为他现在关心的是另一件事。他抬眼看向傅岑:“哥,你现在还在跟那个女人接触吗?”
虽然玄关和客厅摆的照片、垂丝茉莉的手机锁屏壁纸,还有提起她时傅岑的语气和态度已经说明了一切,但傅信还是想要一个答案。
傅岑闻言,夹菜的动作一滞,他没想到傅信会如此直接,抬头望去,正和傅信冰冷如机器人一样的目光撞个正着。但他的神情还是平静的,并没有因为傅信的话而露出羞愧的表情。
沉默片刻,傅岑嘴角的笑慢慢消失:“你都知道了。”
傅信一直都知道,知道自己哥哥的心里一直装着那个女人。他嗤笑一声:“她嫁的那个男人叫白霍是吗?他们的婚礼盛大到我想不知道都难,新娘的名字上了那么多次新闻头条,稍微查一下就知道了。”
“不是你想的那样。”傅岑脸色沉下来,试图用兄长的威严来增强他这句话的可信度,“这是我的事,和其他人没有关系。我是个成年人,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看你是鬼迷心窍了。”傅信毫不客气,冷冷道。
傅信记忆中,傅岑好像一直像是被鬼迷了心窍一样。哥哥有着良好的教养和优异的学识,平时是温润沉稳的音乐教授,可一旦遇到和孟娴有关的事,他就开始变得不正常了。以前的种种也就算了,如今对方已经结婚,他还自我欺骗,固执得要命,那他就是愚蠢、就是糊涂。
傅岑张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把想说的话都咽回了肚子里,只说了一句:“我自己有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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