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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9章 雪地猎手


暴风雪过后的第二天清晨,林墨走出温泉堡,开始认真打量这个全新的世界。

雪停了,风也停了,只剩下无边无际的白。阳光从澄澈的天空倾泻而下,在雪原上反射出刺眼的光芒。他眯着眼,用手搭在额前,看着远处——原本熟悉的河谷彻底变了样。河道被雪填平,只剩一道微微凹陷的痕迹;偃松林只剩下树梢,像一排排白色的手指伸向天空;那些他曾经攀爬过的岩壁,如今挂满了冰凌,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他深吸一口气。冰冷的空气灌进肺里,带着雪的清冽和一丝若有若无的硫磺味——温泉还在工作。

他的食物省着吃能撑一个多月左右。但一个月后呢?冬天才刚刚开始。他需要新的食物来源,需要适应这个雪白的世界。

林墨站在雪地里,看着自己的脚印,深深的,每一步都陷到小腿。这样走路太费劲了,而且动静太大,任何动物在很远的地方就能听到。

他需要装备。

林墨回到庇护所,开始翻找材料。

他需要的是雪鞋——那种能在雪面上行走而不陷下去的工具。勘察加的雪太深了,普通靴子根本走不动。

他选了最柔韧的柳条,用温水浸泡软化,然后开始编织。他编了两个椭圆形的框架,长约六十公分,宽约三十公分,像两个巨大的网球拍。框架中间用更细的柳条编织成网格,网格的间隙约两指宽——既能支撑重量,又不会太密导致积雪。

框架编好后,他用树皮纤维和绳索将它们固定在脚上——不是直接绑在脚底,而是留出一定的活动空间,让脚后跟可以抬起,像真正的雪鞋那样。

他穿上试了试。踩在雪地上,果然没有陷下去,只在表面留下一道浅浅的印记。虽然走起来有点笨拙,但比之前快多了,也省力多了。

他满意地点点头,又做了两根雪杖——用落叶松木削制,下端绑上一圈柳条编成的小圆盘,防止插入雪中太深。

现在,他可以在这片雪原上行走了。

腾哥看着那双雪鞋,啧啧称奇:“这玩意儿真能行?看着像两个大苍蝇拍。”

龙爷笑了:“雪鞋是人类最古老的发明之一,几乎所有雪域民族都会制作。林墨这个虽然简陋,但原理完全正确——增大接触面积,减小压强。有这东西,他在雪地里的活动半径能扩大好几倍。”

藏狐老师补充:“而且他用的材料都是就地可取,柳条柔韧轻便,树皮纤维足够结实。这比背着沉重的现代雪鞋穿越荒野要聪明得多。”

有了雪鞋,林墨可以走得更远。但还有一个问题:他太显眼了。

他身上的衣服是深色的——防水布、兽皮、粗布,在雪地里就像一个移动的黑点,几百米外就能看到。想要接近警觉的小动物,必须把自己藏起来。

林墨开始制作他的第二件装备:雪地吉利服。

他找来一张白色的防水布——那是降落伞的一部分,一直没舍得用。他把布展开,用生存刀裁成一件宽大的罩袍,从肩膀一直垂到膝盖。罩袍上留出两个洞,方便伸手。

但这还不够。真正的吉利服需要有纹理,有立体感,能打破人的轮廓。

他开始往罩袍上缝东西。他从偃松林里收集了一大堆干枯的苔藓和地衣——它们在雪地里是灰白色的,带着毛茸茸的质感。他用树皮纤维当线,把苔藓一撮撮地缝在罩袍上,从肩膀到后背,从袖子到衣摆。

缝了整整一个下午。当夕阳西斜时,一件毛茸茸的、灰白相间的罩袍完成了。他穿在身上,蹲在雪地里——几乎看不出那是个人。苔藓的纹理打乱了人的轮廓,和周围的雪地、枯草、灌木完美地融为一体。

他还用剩下的白布做了一个头罩,同样缝上苔藓,只露出眼睛和鼻孔。

现在,他是雪地里的幽灵。

潇潇惊叹:“这太厉害了!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他!”

腾哥挠头:“这就是传说中的吉利服?我还以为只有特种部队才有。”

龙爷点头:“原理是一样的——打破轮廓,融入背景。林墨虽然没有迷彩布料,但他有苔藓和地衣。在雪地里,这比任何迷彩都有效。”

藏狐老师补充:“而且他用的材料都是天然的,没有异味,不会惊扰动物。这套装备,足以让他靠近到弓箭的射程之内。”

第二天清晨,林墨穿上雪鞋,披上吉利服,带上新制作的弓箭,走出了温泉堡。

他要去猎一种动物:雪兔。

勘察加的雪兔是冬天的主要猎物之一。它们的毛在夏天是灰褐色的,到了冬天会换成纯白色,和雪地融为一体,极难发现。但它们会留下踪迹——足迹、粪便、啃咬树皮的痕迹。

林墨朝着偃松林的方向走去。那里的树梢还露在雪面上,应该会有雪兔来啃食树皮。

他走得很慢,每一步都小心翼翼。雪鞋让他在雪面上滑行,几乎没有声音。吉利服让他和周围的雪地融为一体,即使有动物在几十米外,也看不清他。

走了大约一个小时,他发现了第一个线索。

一棵小偃松的树干上,有新鲜的啃咬痕迹——树皮被剥掉一小块,露出白色的木质。痕迹边缘参差不齐,是啮齿类动物的牙齿留下的。

林墨蹲下来,仔细搜索地面。雪地上有一串浅浅的脚印——比兔子脚印大一些,是后腿落地时留下的。脚印延伸向不远处的灌木丛。

他顺着脚印,慢慢摸过去。

灌木丛后面,一团白色的东西正在动。

那是一只雪兔,体型肥硕,毛色纯白,正蹲在地上啃一根探出雪面的枯枝。它的耳朵竖得高高的,时不时转动一下,捕捉周围的动静。

距离大约二十米。

林墨屏住呼吸,缓缓举起弓箭。

他把箭尖对准雪兔的侧身——那个位置最容易被命中,又不会立刻致命,免得它挣扎逃跑。

“噗——”

极轻微的破空声。燧石箭化作一道几乎看不见的灰影,准确地扎进雪兔的侧腹。

雪兔猛地一跳,发出短促的尖叫,然后开始狂奔。但它只跑了十几米,动作就明显变慢了,踉跄了几下,一头栽倒在雪地里。

林墨走过去拎起它,嘴角微微弯起。

这是一只肥硕的成年雪兔,至少四五斤重。白色的皮毛柔软厚实,摸上去像一团温暖的云。

第一只。

有了第一次成功,林墨的信心大增。

接下来的几天,他每天穿着雪鞋和吉利服,在雪原上搜寻猎物的踪迹。他发现了雪兔的活动规律——它们喜欢在清晨和黄昏出来觅食,喜欢啃食偃松和柳树的嫩枝,喜欢在灌木丛附近活动。

他掌握了它们的踪迹,就掌握了它们的命运。

第二天,他猎到两只雪兔。

第三天,一只。

第四天,两只。

五天时间,他收获了六只雪兔,将近二十斤肉。他的食物储备又充足起来。

但他没有满足。

第六天,他在一处向阳的岩壁下,发现了一群雷鸟。

雷鸟是松鸡的一种,冬天也会换上白色的羽毛,和雪地融为一体。它们喜欢成群活动,在雪地里刨食苔藓和浆果。它们的肉比雪兔更嫩,味道更鲜美,羽毛还可以用来做箭羽或者填充衣物。

那群雷鸟大约有七八只,正在雪地里埋头刨食。它们距离林墨大约三十米,正好在弓箭的射程边缘。

林墨趴下来,用吉利服把自己完全盖住,像一块长满苔藓的石头。他一点一点地向前挪动,每挪一步,就停下来等一等,模仿风吹过雪地时灌木晃动的节奏。

三十米。二十五米。二十米。

他停在一个最佳位置,缓缓举起弓。

一只最肥的雷鸟正好抬起头,警惕地四下张望。它没有看到任何异常——那团灰白色的东西在雪地里太正常了,和周围的灌木没什么两样。

“噗——”

弓箭飞出。雷鸟应声倒下,翅膀扑腾了几下,就不再动弹。其他雷鸟惊叫着四散飞逃。

他爬过去,捡起那只雷鸟。沉甸甸的,毛色纯白,眼睛还睁着,但已经死了。

他把雷鸟塞进背包,然后继续趴在雪地里,等待下一群猎物的出现。

演播室内。

腾哥看得目瞪口呆:“这哪是荒野求生,这是特种作战!潜伏、伪装、一击必杀!”

龙爷赞许地点头:“林墨已经完全适应了雪地环境,并且他的狩猎技巧比起之前几季无疑更加成熟。雪鞋解决了机动问题,吉利服解决了隐蔽问题,弓箭解决了猎杀问题。他现在是这片雪原上最高效的猎手。”

藏狐老师调出数据:“五天时间,六只雪兔、一只雷鸟,总收获约二十五斤肉。加上他原有的储备,现在他的食物总量大约在四十斤以上。按照每天消耗一斤计算,足够支撑两个月。”

第七天傍晚,林墨背着一只新猎的雪兔,踩着雪鞋走回温泉堡。

夕阳把雪原染成金红色,他的吉利服在余晖中泛着柔和的光。远处的温泉冒着袅袅白烟,像一个温暖的家在等他回来。

他走到庇护所门口,卸下装备,把那几只冻硬的雪兔挂在熏架旁边——气温足够低,天然冷冻,不需要再熏制。

然后他脱下吉利服,抖掉上面的积雪,挂在门口晾着。雪鞋靠在墙边,雪杖插在雪地里。

他走进庇护所,点燃火塘,用陶罐煮了一锅兔肉汤。肉是今天猎的那只,新鲜肥美,加上一小撮粗盐和几片干野菜,香气扑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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