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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3章 专业团队.jpg


第1003章  专业团队.jpg

    「啊?周杰纶找你救?」

    在初二就回自己爸妈家聚了聚后,今天一回来,程好就看到了周易打了差不多半天的电话—嘴里还经常冒出一些法律专业的术语,听得她迷迷瞪瞪的。

    仔细一问,这才知道是周杰纶来找全娱乐圈官司经验最丰富的周易取经求援了。

    「不至于吧,他在台湾乐坛的地位不是领军人吗?好乐迪能这么压著他?又不是索尼环球EMI这些实力雄厚的跨国大企业。」

    程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好乐迪的主业不是干ktv的吗?」

    2007年初的周杰纶早已经不是2000年时那个爱戴鸭舌帽的头低低男孩了,坐拥七张人气专辑的他虽然经常被调侃为周易之下的世袭老二铁帽子王,但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也是无法被忽视的。

    实打实的华语天王位,无论是地位还是人气,都是当下台湾乐坛绝对的NO.1

    。

    年年都输周易,换句话说在华语市场年年也就只有周易一个人能赢他—一去年周易不在,华语市场他就靠《依然范特西》登顶了。

    「在台湾他被全方位压制,就这么简单。」

    挂断电话的周易掰著砂糖橘往嘴里送:「他现在离不开台湾,而好乐迪能在那边开连锁ktv,现在都扩张到内地来了,你说呢。」

    这年头打出名声的连锁ktv可是暴利生意,单纯有钱可于不了这么大一摊买卖。

    「也不对吧,不是说他爸爸当年与吴综宪签下的合同里有版权条款吗,跟你第一份合同类似的那种。」作为枕边人,周易当年第一份合同的条款她还是知道的。

    「我是钻了华纳唱片被收购的空子成为最大的个人股东了,如果华纳唱片的母公司还是时代华纳,我想要带著专辑脱离估计也得打官司最后打到场外和解。」

    周易摇头。

    他的每一步那都是精准踩在了风口上,这才有了现在的逍遥日子,周杰纶可没有他这种全图兼上帝视角的外挂。

    作为新人,周杰纶当年与吴综宪旗下的阿法尔签下的合约为八年,在好乐迪接盘后,这份合同的期限并没有延长。也就是说,截止到2007年3月1日后,周杰纶就成为了法律意义上的自由人,与好乐迪旗下的阿尔法再无合同关系。

    按理来说,这应该是一笔挺清楚的帐单一到期结束,周杰纶带著自己的七张专辑离开,好乐迪失去一切。

    但好乐迪显然并不这么想,他们给出的条件也很简单:人走可以,专辑版权得留下。

    由于吴综宪当年与周杰纶签约时,周爸爸爱子心切力主谈下来的「歌曲版权代理条款」,在与阿法尔合同到期后,周杰纶理应是能够拿回自己所创作的歌曲版权,这是合同上白纸黑字写著的。

    好乐迪当年接盘时也没改过这份合同,因此一并继承了下来。

    因此,现在好乐迪选择了另一种打法—一即我要专辑版权,而并非你创作的歌曲版权。

    理由也很简单:你周杰纶目前所发布的七张专辑都是在阿尔法公司帮助下才制作完成的,那么专辑版权就理应归属于公司,因为你一个人无法完成全部编曲、词曲创作乃至于专辑制作、拍摄mv的工作。

    你想拿回自己创作的歌曲版权?

    没问题,我们又不拦著你,但你只能拿回你自己创作的词或者曲。想要重新变成专辑那就自己重新灌录去吧,但请谨记重新灌录的版本不能与以前专辑一模一样。

    毕竟过去的成品专辑那可不是你一个人就能干出来的,这是公司内部多个团队共同协作后产出的成果,理应归属于公司,专辑版权你当年可没白纸黑字的签过只归属于你一个人。

    而且由于周杰纶的专辑实际上并非是他一力担之,这其中还有其他人负责的子项,你周杰纶想重新灌录还得再给这些人付一份钱,重新签版权分润合同这就等于这些人能从周杰纶这拿走两份钱,一份旧版分成一份新版分成。

    这一下就击中了周杰纶的命门,因为他本人也不愿意到手的收益再多分出去一版的分成。

    于是乎,本以为自己有当年签下的歌曲版权代理条款就能高枕无忧的周杰纶瞬间束手无策了,因为这一块他确实绕不过去,毕竟好乐迪时期的七张专辑公司确实出了大力—

    他又不是周易,从词曲编到配唱全部都是自己独立搞定的。

    如果一定要重录专辑,那也不是不行,但这么做太浪费了,这属于是下下策中的下下策,因为这属于是一把双刃剑。

    重铸专辑的本质其实是通过重新灌录的专辑来稀释自己原公司专辑的市场价值,从而倒逼原公司放手—一典型如泰勒·斯威夫特,她就是靠这一招双刃剑稀释了自己原专辑的价值,最后自己再和解花钱买回原专辑的版权。

    如果原公司宁死不放手,那就彻底拉闸,你的专辑版权价值因为市面上存在两份而被稀释——这一块可以参考蜂鸟的邓紫其。

    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你的授权费要20块,那原公司就跟你打价格战要15,你想接就得硬著头皮继续降价,如果降到最后大家都没法玩了,那市场价值就彻底崩溃。

    而且还有很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大多数听众其实并不会、也不太愿意主动去听所谓的「新版」,哪怕是原歌手重新灌录的因为他们的耳朵、他们的记忆里就是旧版的声音,传播最广的也是旧版。

    这也是为什么泰勒·斯威夫特明明把老专辑重新灌录了一遍,却还要在和解后花钱把老专辑版权买回来。  

    邓紫其自己全新灌录的《泡沫》等热单同样上市,但在大众市场层面上大家伙听的实际上还是蜂鸟时期的老版。

    「————那不就是无解了?」

    程好吃起了瓜:「而且好乐迪是申请的台北法院冻结财产吧,你是内地的。

    「」

    体系都不同,就算找周易本人插手,他也插不进去。

    「我本人是插不进去手,但你别忘了我以前刚被封杀那阵华纳在那边天天打官司。」谈及自己的光辉历史,周易甚至还有些怀念。

    程好一愣,而后瞬间被唤起了尘封的回忆。

    得益于华纳的律师天团,周易那时候作为一个风头正盛的小天王,在台湾市场上频繁出没的新闻板块并非娱乐新闻,而是政法—

    一度把那边弄的灰头土脸,甚至还在台北法院门口面对一众记者留下了个戴著墨镜装逼,开口就是「不气盛还叫年轻人吗」的经典名场面。

    这句话后来甚至还被在2003年播出的现象级电视剧《征服》剧组致敬,让刘华强放狠话的时候也说了这么一句,可见影响力之广,她当时看到的时候笑的那叫一个前仰后合。

    「难怪他会找你救命。」

    当年的周易还只是华纳唱片旗下的艺人,现在的周易可是华纳唱片最大个人股东——调动台湾公司那边的法律资源也就是几句话的事情。

    说白了,这事在现在的周易看来,其实就是俩弱鸡掐在一起了。

    但凡周杰纶愿意把自己的全约给索尼或者环球、EMI其中一家,那都用不著找周易,这几位跨国巨头自有办法让你好乐迪领教领教什么叫做「我的资本主义在你之上」。

    可如果他愿意给全约,也就不会自己出来自立门户了。

    一根筋变成两头堵了属于是。

    在周易的印象里,奶茶周在这一块还是很刚的,死顶好乐迪反复打了差不多半年的官司,期间多家巨头来隐晦招揽他全都当听不见一最后还是台湾乐坛难得齐心协力一把集体声援周杰纶,连阿法尔唱片的原创始人吴综宪都站出来支持周杰纶了,这才逼迫好乐迪让步,最后与周杰纶达成了和解协议:

    即周杰纶可以带走好乐迪时期七张专辑的版权,但作为交换,KTV版权仍旧保留在好乐迪手中。

    换句话说就是好乐迪作为一个搞连锁ktv的,最后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继续持有周杰纶专辑的KTV版权,以继续吸引顾客点唱。

    当然,你也可以说这个和解协议的内容才是好乐迪的真正目的。

    周易并不知道这个ktv版权是不是好乐迪的底线,但他并不介意试一试。因为,好乐迪得罪不起他。

    2007年3月3日,元宵节前一天。

    与好乐迪公开决裂的周杰纶第一时间乘坐飞机抵达了帝都,并由周易身边最信任的王牌经纪人钱江亲自开车在机场接他,全程被媒体拍下,直到两人一起进入了华纳大楼。

    3月4日,元宵节当天—

    沉寂了许久的台湾娱乐圈再一次迎来了他们的法王!

    一位位曾经在「周易战争」中声名鹊起的大律师组成了律师团,由周杰纶聘请,立刻触发了「限期起诉」机制,以规则逼迫台北法院将这起光速反诉案列位了优先级最高的那一档。

    而周易,作为音乐上的创作人、音乐圈的皇帝,将会以创作人兼证人的身份,时隔多年公开重返台北法院,出庭为周杰纶作证其作为制作人理应享有专辑的版权。

    毕竟两人也算是相识于微末,属于是一步步看著对方走过来的,到底周杰纶是不是专辑的制作人,周易作为证人的证言肯定有参考性。

    而「碰巧」的是,此时距离周易新专辑《男孩》在台湾市场同步发售的时间,只剩下了两天。

    《专业团队!法王为兄弟两肋插刀!》

    《颤抖的台北法院——大魔王周易限时回归!》

    《疯狂的周易粉丝,台北警察疑似连夜封锁道路?!》

    《炒作还是真心?倘若周易新专辑没有撞上他还会伸出援手吗?》

    《台湾法律界的受难日再度来临?》

    《熟悉的官司配方,劝周杰纶不要助纣为虐》

    好乐迪:?

    好乐迪旗下阿尔法唱片新任总经理吴清俊:「干!我打周易?真的假的?」

    不是哥们,我才刚上任总经理就要打周易这种高端局?

    当年周易率领背后的华纳律师天团横扫了整个台湾法律界,我算哪根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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